留言人:平凡不平庸 |
留言时间:2013-03-26 11:22:42 |
第3691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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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首先我感谢比优特公司曾提供给所有员工一个很好的工作岗位和待遇,我们也必将会感恩并通过自己的努力为公司带来效益以及创收。这都是相互间的。然而在目前经济环境非常不乐观的趋势下,我们也非常理解领导层在工资体系变动或优化人力方面的决定。我曾学习过人力资源,公司无论是减薪还是裁员,对于其本身也是非常无奈之举,这也是痛心的。每日新闻中我们董事长曾列举A门店与B门店员工在取得效益相同上工资待遇和人力成本上的差距,任何明智的企业都会择优的。作为有感恩之心的员工也愿意开发自身能力竭尽所能为公司赢得利润。但这里不得不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感恩是因为董事长博大的胸襟。并不是因为某些原因而屈服。3月份初服装公司各门店员工得知工资体系变革,认可或是辞职都可以,这是个人的抉择。因为月初就说了。而为什么我们品牌的员工非要到月末才提,这是变相的强制实行,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月安排8个休息,当然大多数人都是一样,可是由于本人岗位原因在一月二月以及去年的十二月我就一直理解公司的难处为了任务不停地加班,开业前到岗关业才下班。这种情况没有2/3也有近乎1/2的时间。而如果那时我们加班给尽快补时的话最起码当时是有底薪的。可现在让到3月份淡季一起补时理解啊,但偏偏变成无底薪,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成我们休个人时间了,不上班就没底薪没工资。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傻到把可以有底薪不休息的时间安排到无底薪的日子休呢。我们理解公司的难处,领导是不是也从大局出发理解到我们呢,合同中写道在节假日加班要安排到同等时间补休。可是现在不仅依旧欠我个人加班时间未还清的情况下还安排我休息,说是同工同酬,凡事也该因人而异吧。再就是店长在谈话时说道这是私企不是国企没什么公平合理可讲,还力压到如果在月初讲了不还是该业绩多少就多少么,这是淡季在工资上体现明显,旺季开的也就多了。我尊重她,比竟她是为公司讲话,但您考虑到如果月初说我们就有别的选择权利,其一我们或是因为钱少辞职,或是因为自身能力未给公司创收都可以裁员或是辞职。如果坚持那也都因为养家糊口或是期盼经济危机阴霾散去。其二我始终相信这是法治社会,劳动合同法中有写道如果甲方变革工资体系是要提前15日告知的,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履行,且出具书面文件。若不同意乙方有权不同意的。我们当初来时是有保障的,工资条件待遇是说好的,如果变可以,但我们有权否认并按我们之前的待遇支付工资。任何变革也是试运行,试运行就有对有错,望深明大义的领导们能重新定夺。希望尽快给予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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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服装公司总经理 2013-03-29 10:21:29 |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也感谢您对集团的理解。本次工资调整,就是为了鼓励销售能力强,工作效率高的员工,激发其销售潜力,从而创造更高的销售业绩。但对于本次调整,门店管理干部没能在第一时间传达,由此给大家带来的压力我深表歉意,也做出了调整。既然门店在三月末才传达,那么307店精品服饰的新工资体系就从四月份开始执行。但请大家一定要明白一点,不管三月份还是四月份执行,我们依然实行每季度保底4800元的政策,所以这和给大家补时并不冲突。前期加班你的销售额高,提成工资自然就多,就相当于你的加班已经付加班费了,现在给你补时,没有销售就没有提成这很正常。而且如果销售低,集团在一个季度还是会给你保底的。市场情况虽然不好,国有企业都已经出现压资现象,但比优特仍然想方设法提高员工收入,所以大家应该知足、感恩,而不应该有这么多抱怨。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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